(陕西刑事律师)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开展牙科诊疗 构成非法行医罪判刑并处罚金5000元

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开展牙科诊疗 获刑并处罚金5000元

2023-01-30 15:32:27 | 来源:中国法院网 | 作者:钟州琼 杨璐

 

  俗话说:“牙疼不是病,疼起来真要命。”看牙医是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事情,周边也能随处看到各种口腔诊所,但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牙医,你敢去看牙吗?近日,广东省南雄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行医案,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

  据悉,2015年起,被告人李某某在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情况下,租赁南雄市雄州街道河南街某门店开展牙科诊疗活动。2015年6月4日,被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予以罚款三千元。2017年起,李某某在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情况下,租赁雄州街道银兴路某门店,继续开展牙科诊疗活动。2017年4月24日,被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予以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,罚款五千元,并没收牙科相关诊疗工具。在被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两次行政处罚后,从2020年9月26日至案发期间,李某某仍多次为多名患者进行拔牙镶牙等诊疗活动。2022年6月16日,南雄市公安局依法扣押了李某某持有的喷沙洁牙机1盒、订制义齿6盒、收据2本、义齿保修卡16张。

  南雄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李某某无视国家法律,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,在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二次以后,仍再次非法行医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。鉴于被告人李某某具有自首情节,且自愿认罪认罚,予以从轻处罚。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及被告人犯罪的事实,犯罪的性质、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  法官提醒

  医疗行业是专业性很强的行业,需要具备执业资格、接受医学专业知识学习和具有临床工作经验和技术。本案被告人不具备执业资格,未接受过正规医学专业知识学习,医疗技术和医疗设备均存在较大医疗安全隐患,因诊疗场所不规范、消毒杀菌不到位、治疗操作不正确,不仅容易贻误病情,还极易造成部分传染病传播,危害不特定患者或者多数患者生命、健康,且在被行政处罚两次以后,被告人仍无证继续经营牙科诊所,对公众生命健康安全构成很大的安全隐患。

  为维护医疗行业诊疗秩序和市场秩序,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,必须依法对其予以严惩。同时本案也告诫公众,切忌不要贪图方便或便宜成为黑诊所的客源,以免造成不良伤害,后悔莫及。

2023年1月30日 17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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